第一条

已废止

为加强水路运输管理,维护运输秩序,提高运输效益,保障运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水路运输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