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对在老龄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家庭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