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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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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已废止
侵犯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侵害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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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