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四章 社会保障第十七条已废止老年人依法享有的基本养老金和其他待遇应当得到保障,不得拖欠或者挪用。农村逐步推行多形式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了计划生育的农村老年人享受国家和省的有关奖励政策。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