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水文管理条例/第二章 水文专业规划与水文站网建设管理第九条已废止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本省的水文专业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需要变更或者调整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1月27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