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县的经济建设第二十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坚持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的各项权利。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多种形式的经济联合体和个人从事开发性生产经营,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增加农业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推广农业适用技术,合理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开拓农产品市场,发展特色农业。地方法规 ·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