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七章 自治县的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第五十七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积极培养和选拔使用各民族干部、各种专业技术人才,注重培养彝族、傣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中的妇女干部和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地方法规 ·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