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县的经济建设第三十八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制定防灾救灾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机制。加强防震减灾、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抗旱工作,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地方法规 ·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