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县的经济建设第三十六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在上级国家机关的帮助下,增加投入,实施多种扶贫工程,加快脱贫致富步伐。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重视培养贫困山区各类人才,提高劳动者素质,鼓励当地人民利用本地资源优势发展生产,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对农村低收入贫困人口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并享受上级国家机关的补助。地方法规 ·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