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已修改

本省审定通过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和主要林木良种,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不可克服的缺陷的,经审定委员会审核确认后,注销审定证书,由省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停止推广的公告。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