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章 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第二十一条有效设计文件必须按规定报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设计单位同意和原审批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文件。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