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盟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六章 自治县的干部队伍建设第四十四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鼓励在自治县工作的职工安心边疆建设,并在生活上给予优待。对在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干部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