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盟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五章 自治县的社会事业第四十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发展体育事业,加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和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做好竞技体育工作,增强各族人民的体质。地方法规 ·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