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已修改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依法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办好教师进修学校,鼓励教师在职学习和进修,有计划地选送教师到大专院校学习和深造。重视佤族和其他少数民族教师的培养,建设一支在质量、数量上适应需要的稳定的教师队伍。对在贫困山区从事教育工作的教师给予优待,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地方法规 ·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