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因管理不善,饲养的动物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事故责任;其他当事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