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第十六条有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拖拉机、变型拖拉机以及驾驶人的登记、检验、考试、发证、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处理等信息共享机制。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在办理拖拉机、变型拖拉机以及驾驶人业务时,应当核查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处理等相关信息,对于有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不得办理相应的登记、检验等手续。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