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六章 自治县的社会事业第四十六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倡导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办好教师进修学校,鼓励教师在职自学和进修,建设一支素质合格、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地方法规 ·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