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五章 自治县的财政管理第四十三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财政管理,健全会计制度,加强审计监督,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社会。对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依法追究责任。地方法规 ·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