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一条已修改自治县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各民族公民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遵守公民道德,维护社会稳定。地方法规 ·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