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三章 水资源开发利用第二十三条有效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月取水二百立方米以下,以及农业灌溉、水产养殖年取地表水十万立方米以下的,不需要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