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六章 自治州的社会事业第四十五条已修改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多渠道筹措教育资金,加强学校校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和个人捐资助学。自治州的自治机关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民办学校享有办学自主权,依法享有公立学校的同等待遇。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