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州的经济建设第三十二条已修改自治州的自治机关积极发展交通事业,改善交通基础设施条件,加快公路、铁路、水运和民用航空建设,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的管理。自治州在上级国家机关的扶持下,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多渠道筹措资金,加速县、乡、村和边远贫困山区的公路建设,发展民间运输业。自治州积极发展电信和邮政事业,加快城乡通讯、信息网络建设。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