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条例所称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技术进步,是指企业通过研究开发和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管理,进行的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推广等活动。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