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已修改

〔师资建设〕国防教育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国防教育教员的选拔、培训和管理工作,加强国防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省、设区的市国防教育办公室,根据需要可以组建国防教育讲师团。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