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条例/第三章 审计的程序第十七条已废止审计决定送达生效后,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必须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扰和阻挠。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