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已修改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河道采砂是指在河道(含水库库区)的管理范围内采挖砂、石、土等行为; (二)采砂作业工具是指采砂船舶、挖掘机械、吊杆机械、分离机械,及其他相关机械和工具。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