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置群众举报和投诉非法采砂、运砂行为的电话、电子邮箱等。对查证属实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举报人和投诉人给予相应奖励。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