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河道采砂执法所需经费,并根据采砂执法的实际,组织水利、国土资源、公安、交通、航道、海事、海洋与渔业等部门联合执法,打击违法采砂行为,维护采砂管理秩序。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