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条

有效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犯罪的,五年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构成犯罪的,终生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