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第四十五条有效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逃逸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