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章 监督检查第四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工资支付应急预案。因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根据应急预案,迅速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有关部门应当配合。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9月29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