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章 工资支付第三十五条有效对建设资金来源不落实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不予批准。建设单位申请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的开立等建设资金落实情况。负责建设项目审批的部门应当将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的开立作为建设资金落实的具体要求进行审查,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9月29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