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劳动者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