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第四章 经营规则第二十三条已废止进入文化市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影片,必须是经国家批准出版、制作单位的制品。禁止经营非法出版或制作国家明令禁止和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及电影片。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