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立法条例/第八章 立法解释和备案审查第六十八条已修改地方性法规、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由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