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保护天然林资源,防止水土流失,维护和改善长江、黄河上游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