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一条已修改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