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第四章 集体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二十一条有效集体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该集体合同即行终止。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