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职工协商代表参加集体协商或者依法履行代表职责占用工作时间,企业应当视为出勤,支付相应工资。

企业在劳动合同期内不得违法解除职工协商代表的劳动合同。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