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四章 绿色建筑发展第四十一条已废止设计单位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和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设计,明确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施设备的技术指标要求和采取的绿色建筑技术措施等内容。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