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三章 建筑节能管理第二十五条已废止设计单位提供的建筑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包含建筑节能的内容,明确材料、构件、设备的技术指标和节能措施、构造等,并符合建筑节能标准。设计单位及相关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符合建筑节能标准负责。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