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出租汽车行业的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推广使用环保、节能车辆,建立完善先进的指挥调度和监督管理系统。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