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有效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机构做出停业整顿、吊销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件和车辆营运证件或者对个人做出五千元以上、对单位做出二万元以上罚款处罚决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