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