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县自治机关自治权的行使第三十八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积极开展文学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等文化事业,开展民族、民间文艺活动,积极培养少数民族文艺人才。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保护革命文物、名胜古迹、历史文物和民族文物,做好民族古籍、档案的搜集和整理工作。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提倡健康文明的文娱活动。取缔反动、色情、淫秽、腐朽的文化经营活动。地方法规 ·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