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县自治机关自治权的行使第二十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坚持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根据自治县的实际情况制定经济建设方针、规划,灵活运用法律赋予的自治权,安排和管理自治县的经济和文化建设事业,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把自治县建设成为团结、文明、繁荣、富裕的民族自治地方。地方法规 ·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