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三章 自治县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组织和工作第十五条已修改自治县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组织和工作,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