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公园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森林公园有关管理工作。森林公园的管理机构负责森林公园的日常管理活动。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3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