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当配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森林公园内的文物、寺庙等进行登记,建立档案,设置保护设施。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