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中小学幼儿园用地保护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已废止本条例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南宁市人大常委会1995年11月28日公布的《南宁市保护城市中小学幼儿园用地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